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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文清理城投政信定融,涉嫌违规举债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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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近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清理地方金交所和伪金交所向个人投资者发售的政信定融产品,并称这一行为“涉嫌违规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和非法集资”。

这份名为《关于开展融资平台公司非法集资和违规举债自查自纠工作的函》(下称“工作函”)的文件,于今年6月初下发。该工作函指出了河南省个别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以应收账款权益转让挂牌形式向金交所、伪金交所登记备案拟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金交所、伪金交所收取登记备案费,并出具相关登记备案文件,为平台公司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便利,平台公司据此以8.5%-10%的年收益向社会不特定投资人发售该理财产品。

“如某县平台公司向178位个人投资者发售该理财产品,募集资金2亿元;涉嫌违规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工作函指出。

工作函要求各省辖市财政局于6月10日前汇总本地区融资平台公司非法集资和违规融资自查自纠报告,并报送省财政厅;涉及融资平台公司涉嫌违规举债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的省辖市,应同时报送相关问题线索核实及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来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及相关整改问责情况等。

文件内容:

各省辖市政府、JY示范区管委会:

近期,财政部XX监管局向省政府报送专题材料,反映我省个别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通过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信用资产登记备案中心(以下简称“伪金交所”)向个人投资者发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涉嫌违规举债和非法集资问题。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核查处理,坚决遏制蔓延”。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我省个别平台公司以应收账款权益转让挂牌形式向金交所、伪金交所登记备案拟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金交所、伪金交所收取登记备案费,并出具相关登记备案文件,为平台公司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便利。平台公司据此以8.5%一10%的年收益向社会不特定投资人发售该理财产品。如某县平台公司向178位个人投资者发售该理财产品,募集资金2亿元,某区平台公司截至目前累计向约200位个人投资者发售该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2660万元。以上涉嫌违规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

二、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各市县要参照有关问题案例,摸清本地区平台公司向个人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底数,排查是否存在平台公司违规通过金交所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等非法集资情况和构建违规融资通道规避脱离政府债务监管违规举借政府隐性债务等情形。

(二)分类整顿。针对排査出来的问题,各市县应立刻叫停平台公司相关违法违规业务,对已发生的违规存量业务,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定清理方案,稳妥有序清理整顿,谨防风险蔓延。财政部XX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地方会融监管局将对有关问题线索(详附件)进行核实,对于个别事实确凿、整改不力的县区,将上报财政部及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完善机制。各市县要结合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根源和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严禁非法集资和违规为政府举借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因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而在境内外融资时,须在相关借款合同、信息披露文件中声明其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政府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防范债务风险工作,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请各省辖市财政局于6月10日前汇总本地区融资平台公司非法集资和违规融资自查自纠报告并报送省财政厅。涉及融资平台公司涉嫌违规举债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的省辖市,应同时报送相关问题线索核实及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来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及相关整改问责情况等。

6月底,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在财政部官网发表《树立总体国家债务观,稳步构建全面从严管债治债新格局》一文,指出监管当局针对个别县区平台公司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先后已对3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分,构建全面从严管债治债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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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树立总体国家债务观稳步构建全面从严管债治债新格局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事关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河南监管局坚持树立国家总体债务观,围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稳步推进全面从严管债治债工作,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工作中。

一、树立国家总体债务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河南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国家总体债务观,以全局视角、长远眼光和整体思路统筹谋划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原则,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隐性债务存量,严控法定债务风险隐患等,全力以赴地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

二、让负面清单深入人心。针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等不同对象,河南监管局全面梳理归类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项目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负面清单,将其作为融资举债行为的警戒线和避雷针。向各级政府和部门宣传讲解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提升对违规债务行为的认识,促使形成正确的举债观,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创造更好的氛围。随时答疑解惑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问题,让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部门以负面清单为镜,推动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隐患整改更加有的放矢,发挥出负面清单的正面效应。

三、建立联动监管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关于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联合监管机制的意见》,在预算管理、风险处置、应急处置、信息公开、隐性债务变动统计等方面,建立齐抓共管、协同一致的政府债务联合监管机制。针对违规垫款问题,联合省财政厅对6个省辖市、24个县,以及多家商业银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遏制了向其他县区蔓延的趋势。和财政厅建立联合核查机制,从各级财政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核查组,高质高效完成全省隐性债务化解、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等核查工作。

四、构建从严治债新格局。我局把全面从严治债的要求融入地方政府债务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针对河南个别金融机构在信贷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超出合理需求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开展自查、叫停授信、及时整改。针对个别县区违规垫款问题,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通报、下发警示函等制度督促整改。针对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督促试点县区平台公司调减授信额度、修改借款协议,推动相应资产、收入或权利划转。针对个别县区平台公司违规举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3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追责处分,构建全面从严管债治债新格局。

新闻来源:债券观察、结构化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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