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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江苏省纪委书记多次点名的城投腐败,背后有哪些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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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常松发表署名文章《勇于自我革命,建设廉洁江苏》,再度提及该省融资平台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今年王常松第三次发文谈及城投腐败问题。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成立了“城投”“交投”等地方国有平台公司。作为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的平台公司,是资金、土地、股权等公共资源集中地,也是违规融资担保、违规借款、违规举债投资等问题的“高发区”。

在这些问题“高发区”中,平台公司的违纪违法行径,主要包括少数党员干部收受中介贿赂高成本融资、利用“影子公司”充当融资中介、违规出借资金和对外担保、违规帮助承揽工程项目、处置国有资产、支付工程款。

何为融资中介?专家指出,融资中介是作为对接资金方和融资人的中间环节。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压力大,就会通过各种各样的融资渠道,与各类融资渠道模式、项目包装、操作经验和金融牌照的中介机构进行合作,达到融资的目的。由此,一批专门依靠给地方政府投融资的中介机构就此产生。这些机构往往会根据融资的标的、融资的难度、融资的规模提取一定比例的融资中介费用。

比如,在少数党员干部收受中介贿赂高成本融资方面,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祁彪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中,通过虚增中介环节收取中介费的方式,收受巨额财物,推高了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和成本。

这其中,甚至有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通过“影子公司”参与地方平台融资业务,以“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服务费”等中介费名义谋取非法利益。比如,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凡荣滥用职权,骗取融资“顾问费”数千万元。

在违规出借资金方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云峰,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除违规出借资金外,还有一些领导干部违规向私营企业主提供贷款担保获利。比如,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明,多次为商人刘桂平实际控制的公司在银行贷款担保、资金拆借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其大量财物。

在违规帮助承揽工程项目、处置国有资产、支付工程款方面,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奕,为湖南省沙坪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汤伏兵承揽沥青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其价值过百万元的汽车一辆。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文章《深度关注|严防国有平台公司成腐败温床》,指出要通过专项巡视巡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相关问题,促进平台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防止平台公司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据悉,这是中央纪委全会层面首次明确要严肃查处融资平台领域的腐败问题。

“当前,腐败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资本泛滥和权力贪婪深度结合……”正如王常松在文章中说到的,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必须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松、惩的震慑效应常在。随着中央以及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城投公司监管力度的加大,融资中介、金融机构与城投公司之间的腐败问题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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