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和卓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

新华信托:发布信托受益权登记公告!


QQ截图20220722111711.png

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依法分别裁定受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创富”)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工作。2022年7月15日,经新华信托管理人申请,重庆五中院裁定对新华信托、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为妥善处置新华信托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开展统一的信托受益权登记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主体

持有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的受益人,可进行信托受益权申报登记。

二、登记及咨询时间

信托产品受益人应当在登记期限内(2022年8月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登记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管理人接受申报登记及相关事项咨询的时间为登记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三、信托受益份额登记方式

受益人可以选择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推荐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进行受益份额申报,具体联系方式以及联系地址如下:

现场及邮寄申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新华金融大厦10楼1010室,邮政编码:400023。

联系人:徐清致、吕宓儿。

联系电话:023-6849 8563、18983943140、023-6849 8593。

因受益人人数较多,办公现场电话有限,如出现电话长时间占线情形,请受益人邮件留言至管理人信托受益权申报登记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nct_fenedengji 126.com,标题命名方式为“新华信托-受益人名称-受益人留言-留言日期”,管理人将及时回复。

无论采取何种申报方式,受益人须在申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按照先后顺序扫描为PDF文件后发送至管理人信托受益权申报登记专用电子邮箱:nct_fenedengji 126.com,电子版申报文件以及邮件发送标题命名方式均为“新华信托-受益人名称-信托受益权登记材料-申报日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也为降低受益人申报受益权的成本、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建议受益人通过邮寄申报的方式进行受益申报。管理人将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申报现场人员数量,选择现场申报方式的受益人应通过电话方式提前联系管理人进行预约,来访时需佩戴口罩,在登记个人信息、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完成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排队进场。

四、信托受益权登记所需提交的资料

受益人可从新华信托网站(nct-china.com)公告栏下载《信托受益权登记申报表》,并按格式要求填写。

受益人申报信托受益权登记时,应提交如下申报登记材料:

(一)《信托受益权登记申报表》

如受益人为机构,需填写《信托受益权登记表(机构)》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受益人为自然人,需填写《信托受益权登记表(自然人)》并由受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如受益人持有多个信托产品的受益权份额,各个信托产品应单独填写《信托受益权登记表》。

(二)证明受益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受益人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请按给定范本填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外的人员申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机构的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范本填写);

②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请同时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如机构受益人在持有新华信托的信托受益权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受益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受益人委托他人申报的,应当提交:

(1)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范本填写);

(2)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请同时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三)《受益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受益人进行信托受益权申报登记时应当向管理人提供或者确认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填写《受益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如受益人持有多个信托产品的受益权份额,如各个信托产品对应不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各联系人应按照对应的联系方式单独填写《受益人联系方式确认书》;如各个信托产品对应同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则仅需填写一份《受益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特别提示:

1、本次信托受益权登记仅为对于信托受益权信息及处置方式初步意向的收集汇总,不构成对信托受益权权属的确认,亦不构成对信托产品处置方式的确认,信托受益份额处置的细化方案将由管理人与您/贵司进一步沟通协商;

2、受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登记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寄地址及电子邮件等;

3、受益人以邮寄方式申报登记,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申报材料。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微信图片_20220314120111.jpg

我们已经建立,民生信托,新时代信托,华信信托,四川信托,安信信托,五矿信托,投资交流群,欢迎扫描加入。

焦点文章
宣传
欢迎拨打400-0870-989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