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和卓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

某​私募惊现“庞氏骗局”!募新还旧兑付收益!


1670557063661710.png

12月6日,深圳证监局通报了此前对深圳万鼎富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罚,经查明,公司旗下存在部分资金直接转至投资者用于分配投资收益,整体资金募集和收益分配上呈现募新还旧特征;募集资金与底层投资标的投资期限不匹配,形成期限错配;未按照投资标的的实际经营业绩或者收益情况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形成分离定价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已对深圳万鼎富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时任法人代表的刘昊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1670556871900819.png

根据监管披露的信息,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公司管理的万鼎富通人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人和一号”)、万鼎恒通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通一号”)、万鼎富通君行七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行七号”)等3只私募基金,全部投向和其正(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坤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坤行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合伙企业(以下统称“特殊目的实体”)。

在特殊目的实体实现资金汇集和统一调配,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均通过特殊目的实体进行集合运作。私募基金财产在投向特殊目的实体后,特殊目的实体将其中部分资金转入投资标的,部分资金直接转至投资者用于分配投资收益,整体资金募集和收益分配上呈现募新还旧特征。

人和一号所募集资金自托管账户到账日至实际或计划退出日的期限为6至14个月,与底层投资标的投资期限不匹配,形成期限错配。人和一号、恒通一号、君行七号私募基金未按照投资标的的实际经营业绩或者收益情况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形成分离定价。

按照深圳证监局的处罚意见,对万鼎富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时任万鼎富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昊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信息,万鼎富通于2018年3月27日登记备案,备案在协会的10只基金中已有7只清算,另有存在超过到期日3个月且未提交清算申请的私募基金,公司因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等多项原因,已显示信息报送异常。

多家私募股权机构吃罚单

根据各地监管局12月以来披露的罚单显示,累计4家私募股权机构吃了罚单。除万鼎富通之外,还有黄山振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龙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这3家公司均因各自问题被责令改正。

具体来看,黄山振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个别从事基金业务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个别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三方面问题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山西龙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分别因存在个别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情形、拒绝接受现场检查被山西证监局和大连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百嘉基金董事、副总经理王群航表示,近年来私募行业发展较快,基金数量增多,行业自律管理任务艰巨。既需要行业对于违规募资、内部制度不健全以及不配合现场检查等基础性违规“动作”保持常态化严监管,也需要私募公司“从小处着手、把小事干好”,努力规范自身行为,才能为投资者创造更安全的收益率。

焦点文章
宣传
欢迎拨打400-0870-989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