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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信托公告:没发行过这个产品!谁在造假?


7月7日,国通信托发布《风险提示函》称:

“近日我司监测发现,媒体报道存在三方财富公司通过拆分转让“国通信托·亦泽五号财产权信托”受益权募集资金,我司未审批发行该信托计划,且未与任何三方财富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监管规定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募集资金。任何销售我司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或利用财产权信托募资行为,均与我司无关。”

据此前中国经营报报道,一只名为“荆州监利丰源财产权信托”的产品目前正在多个三方财富渠道进行募集。记者从三方财富人士处获得的产品资料显示,该产品分为1、2、3号,计划总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期限不超过两年,产品转让方为监利市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方为监利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投额3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7.5%,投资者认购资金汇入丰源城投在中国农业银行监利市支行开设的公司账户。

三方财富人士出具的上述产品备案资料是中信登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出具给国通信托的“信托登记系统预登记形式审查完成通知书”,登记的信托产品名称为“国通信托·亦泽五号财产权信托”。

根据上述三方财富人士的介绍及记者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亦泽五号财产权信托装入的信托资产是丰源城投作为出借人与监利城投作为借款人之间于2023年2月通过签署借款协议所产生的3亿元借贷债权,双方约定的借款利息为3.6%/年。

但是,根据国通信托发布《风险提示函》,国通信托未审批发行过“国通信托·亦泽五号财产权信托”。那么,这意味着:上述材料中备案产品“国通信托·亦泽五号财产权信托”是有人虚构出来的,宣传材料涉嫌造假。

早在2023年年底,监管方面再次提示此类业务风险。据相关媒体报道,2023年年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下发文件,对信托公司进行风险提示。文件称,根据近期监测发现,有企业以委托人身份与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将其应收账款等债权或其他权利作为信托资产,通过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该委托人作为信托受益人违背与信托公司的合同约定,擅自将自身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至多个自然人,并获得自然人资金以实现“融资”目的。

上述文件同时要求信托公司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一是加强对委托人及其标的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事前尽职调查,严格审查标的债权债务人资质及债权真实性等要素,充分了解标的债权或其他权利作为信托资产的合法性。二是建立健全委托人合作名单管理,动态收集分析委托人融资活动等信息,对一定期间内高频次、大规模实施以应收账款债权等为信托财产的委托人加强跟踪管理,防范利用设立财产权信托从事不当活动。三是在信托合同中明确设定约束条款,要求委托人不得实施拆分受益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触发违约情形行为应约定终止合作和其他维护信托公司合法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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