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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亿!某信托公司突发!


近日,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金控”)发布关于重大仲裁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国盛金控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争议已由南昌仲裁委员会审结,并对相关补偿事项作出裁决。

根据该公告显示:

2022年4月,国盛金控就与雪松信托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南昌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案号:[2022]洪仲案受字第0231号)。具体仲裁请求为:雪松信托以1元的总对价向公司转让311,734,019股应补偿的公司股份(雪松信托在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50%交易对价149,769,210股公司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经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为311,734,019股);雪松信托向公司支付应补偿股份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全部转让给公司之日止获得的全部现金股利5,398,808.59元;雪松信托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1,830,853,142.51元;雪松信托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本次仲裁的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1元的总价格向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311,734,019股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补偿款678,626,360.30元;

(三)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现金红利3,779,166.01元;

(四)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预缴的审计费用400,000元,由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70%即280,000元,由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0%即120,000元并径付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五)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缴的仲裁费11,940,719元,由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0%即3,582,215.70元;由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70%即8,358,503.30元并径付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雪松信托的前身是1981年6月在江西省南昌市注册成立的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新的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更名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经监管批准,雪松控股集团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同年6月,正式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1月11日,雪松信托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近期开展审计、评估和法律尽调相关工作,并于2024年1月11日,通过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发布相关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电子招标平台信息显示,雪松信托挂出三条招标公告,分别为雪松信托清产核资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招标、清产核资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采购招标、清产核资项目法律服务采购招标。

2022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雪松信托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353.46亿元。其中,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228.25亿元,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125.21亿元,较年初均大幅下降。标品业务存续规模32.51亿元,同比增长29.10%。存续信托项目投入实体经济领域的信托规模316.95亿元,占信托总规模的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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