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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金汇信托6亿本金“踩雷”泰禾!


2021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判决书称,原告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汇信托公司)与被告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闵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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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上海金闵违约成立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金汇信托公司与金闵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抵押合同,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金闵公司未按时归还信托贷款,已构成违约。

故根据合同约定,浙商金汇信托公司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金闵公司归还剩余信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罚息。

经计算,截至2020年7月25日,金闵公司尚欠金汇信托公司信托贷款本金6亿元,利息336986.3元、罚息合计10806065.75元。

金闵公司以其位于奉贤区××镇××街坊××期建筑面积为60021.62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案涉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故金汇信托公司有权就上述抵押物享有担保物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泰禾缺席庭审,法院宣判:

一、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信托贷款本金600000000元,利息336986.3元、罚息合计10806065.7元(罚息暂计至2020年7月25日,此后继续以600336989.3元中的未归还部分为本金,按日利率0.06%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以上暂共计611143052元。

二、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就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奉贤区××镇××街坊××丘的在建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沪房地奉字2004第0××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沪(2020)奉字不动产证明第1××4号〕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上海金闵开发的泰禾奉贤海上院子烂尾,业主维权。

据了解,泰禾海上院子位于奉贤海湾,均价约为44000元/㎡,交通条件便利,项目物业类型为别墅,产权年限70年,毛坯交付,由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一房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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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泰禾海上院子项目业主由于烂尾,监管账户资金被挪用等问题,持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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