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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四川信托原总裁陈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8年”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今日发布一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告对象是已经去职四川信托多年的原总裁陈军。

公告显示,经查陈军在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涉嫌对该单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银保监局拟对其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8年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现依法向陈军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银保监罚告字〔2021〕18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四川银保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公告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你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听证申请书,说明听证的要求和理由,并签字或盖章。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注意到,尽管陈军已经离任四川信托多年,但上述处罚文书于2021年才出具。

2014年上半年,原四川信托总裁陈军被曝接受调查。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监察部门在对一家企业的审计过程中,发现了陈军涉及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收受贿赂的相关问题且金额巨大,才对其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当时陈军44岁,金融从业12年,曾任中海信托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和副总裁等职,在意外事件发生前,陈军为四川信托总裁,也是四川信托2010年重组成功开业后高管团队的核心人物。

2010年11月30日,历经11年的整顿、重组、改制,在原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和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相关资产剥离、合并的基础上,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成立了如今的四川信托。

而作为中海信托方面派驻的代表,陈军挂帅新四川信托高管团队,担任总裁,不仅在公司开业伊始的框架设计、团队招募以及后续的业务拓展过程中全程参与,还扮演着核心要角。

不过,对于上述事件,四川信托一直未予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彼时四川信托还处于高光时刻。2011年、2012年、2013年四川信托净利润分别为3.69亿、8.33亿元和10.52亿元。

随着信托行业景气度下滑,四川信托营运情况逐步恶化。2020年中,四川信托部分TOT(Trust of Trusts)信托产品逾期未能兑付,随后被曝出资金链断裂,陷入兑付危机。

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20年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宏达股份持有四川信托22.16%股权,但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因评估机构取得的评估资料不完整,无法对其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价值出具评估结果。

2021年4月22日,宏达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宏达股份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2019年末的账面价值为21.63亿元(经审计数据)。2020年1-9月,宏达股份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对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59亿元,预计减值金额为19.04亿元,减值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不久之前,因 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四川信托实际控制人刘沧龙被刑事拘留。根据四川信托最近召开的沟通会,三大中介机构已于5月中旬进场推进清产核资工作,预计8月上旬出具正式报告。

会议还透露,属地政府部门已与省内外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多次沟通重组事宜。此外,监管工作组正研究推动四川信托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继续协调信托保障基金研究采取可行方式参与处置四川信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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